七、
三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散落和滴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促进社会、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设备可靠、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污水、向外排放的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设计、可发展焚烧处理技术;积极发展适宜的生物处理技术 ,
六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应用新工艺、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在坚持因地制宜、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 ,堆肥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 。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 。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建设、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设备标准化和监控自动化。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经监测 、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废玻璃、资源化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
四、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运输和处理。卫生填埋处理 5.1 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
二、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
,技术可行、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1.6 卫生填埋、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 5.9 填埋终止后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法规,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6.2 垃圾焚烧目前宜采用以炉排炉为基础的成熟技术,《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7.7 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物可进行焚烧处理或卫生填埋处置。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焚烧 、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杀虫剂容器等 。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降低处理负荷,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适度规模、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运营市场化、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以减少处理量,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大气进行定期监测。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鼓励在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高温堆肥处理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 ,对烟气、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五、运输,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收集 、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 ,
